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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面试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葡亰8883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任教师工作,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和《新葡亰8883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的要求,特制定本面试实施方案。
?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纪检监察负责全程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2、面试前2天(12月27、28日)内完成资格复审。
?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其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专业常识试讲时间为20分钟,技能测试不超过30分钟。
? 三、面试考官及考务人员
1、面试考场考官为7人,主考官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具体为:省人社厅指派专家4人、省建材集团企业指派考官1人、学院考官2人。省人社厅指派监督人员1人。
2、面试考场考务人员7人,由学院人员担任,即:面试考场总协调员1人,监督员1人,计时员1人,计分员2人;候考室监督员1人,引导员1人。
? 四、面试时间
2012年 12月29、30 日。每天上午8:30开始。
? 五、考场设置和面试地点
本次面试试讲设 1个考场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分设4个。考场均设在瑶湖校区相关专业实训室,侯考室设在图书馆接待室。
? 六、面试程序
1、考生须携带省人事厅核发的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
2、各位考官、有关考务人员于
3、专业技能测试在试讲后进行。具体时间待理论试讲结束后确定。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顺序不变。
4、考官认真听取考生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并按确定的测评要素及标准在评分表中逐项评分。
5、计分员收回各考官的《试讲评分表》、《技能测试评分表》进行统分。
6、主考官在下一位考生试讲完毕后,当场向上一位考生宣布试讲成绩。(计分办法:分别去掉面试得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合计得分,再将合计分平均后得出面试最终成绩。)
7、面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试讲成绩占50%+技能测试占50%;
8、考生最终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总成绩占60%。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将不予录取。各专业考生最终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入围参加体检。
? 七、几点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官和考务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各自职责、遵守保密制度,按要求认真做好面试相关工作。
2、参加面试的考务人员必须在
3、参加面试的考官和考务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旁系亲属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规定。
4、参加面试的考官和考务人员及考生等在场人员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开始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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